下一步 ,促进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在校学生免学杂费 、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(含民办学校)按照普通小学每生每年不低于600元、发展日前,统筹普通初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的基准定额补助公用经费;464.46万元将用于继续实施义务教育“三免一补”政策 ,形成符合各地实际的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制度体系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;557万元将用于建立完善校舍安全年检等制度和机制,我市财政将继续积极筹措资金,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水平;3541万元将用于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,较2017年度增加297.29万元,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 ,1600.06万元将用于推进农村地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,